2008年3月4日,多米尼加标准局发布关于进口监督及标准执行程序的程序手册。本文件的目的是根据强制性标准执行程序制定检查行动的指导方针。指导方针包括设立1999年标准法案No. 4规定的权力机构。拟生效日期为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