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韩国气候、能源与环境部(Ministry of Climate, Energy and Environment,MCEE)宣布,将扩大《轮胎噪音声明与评级标识制度》(Tire Noise Declaration and Rating Labeling System)的适用范围,把在用车辆上安装的替换轮胎(定义如下)纳入其中。此举旨在减轻道路交通噪音。该扩大后的要求已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内容解读
此次修订之前,噪音评级标识制度主要适用于新制造或进口的车辆。根据修订后的框架,在用乘用车替换轮胎的制造商和进口商也被要求声明符合规定的噪音限值,并展示轮胎的噪音性能评级。该制度的实施将按车辆类别分阶段推进。对于当前正在使用的在用车辆的替换轮胎,相关要求将首先从乘用车开始实施。
分阶段实施计划
轮胎噪声声明和评级标签系统的实施时间表如下表所示。
“制造车辆”是指新制造或新进口的车辆。
“在用车辆”是指消费者购买并正在运营的车辆。


随着该系统的推广,消费者在购买乘用车替换轮胎时有望提前检查轮胎噪音性能,并根据其评级选择噪音水平较低的轮胎。目前,轮胎噪音性能分为两个等级:AA和A。AA级是指产生的噪音水平至少比允许的噪音标准低3分贝的产品。
为应对扩大后的各项要求,MCEE鼓励相关行业开始申报轮胎噪音水平并加贴评级标签。然而,行业利益相关方提出担忧,认为要求对已生产并在市场上流通的轮胎立即合规,将带来巨大的时间和资金负担,尤其是在短时间内需要进行全面库存清查并完成噪音申报工作。对此,MCEE决定,针对2026年之前生产或进口且已在市场上的乘用车替换轮胎,给予一年的宽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