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4日,尼泊尔农业合作部牲畜服务局制定了 2007年动物检疫工作程序。尼泊尔政府执行以下规定,法规工作程序与标准:管理动物、动物产品与动物性材料的出口;管理此类产品的国内贸易;保护人与动物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