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1日,摩尔多瓦经济贸易部宣布拟定了“关于包装和包装垃圾管理”的技术法规。规定所有销售的包装受本法规管辖,无论其生产材料及在经济、贸易和国内活动或其它活动中的使用方式。所有与其生产目的相矛盾的包装垃圾,无论其产生、回收、保存、循环再利用,也受本法规管辖。法规包括基本安全要求,销售规定,包装和包装垃圾管理活动的特殊原则。法规生效日期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