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的部分修订件
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的部分修订件于本日公布,据此厚生劳动省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及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一、修订的概要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规定,设定兽药甘草酸及伐奈莫林在农产品中的残留标准。
二、 施行日期
自公布日开始施行。
三、其他事项
设定残留标准值的同时,农林水产省依照《药事法》对以甘草酸为有效成分的药剂进行了认证。此外,甘草酸的检测方法将日后通知。
甘草酸(乳房炎注射剂)
食品名称 |
残留标准值(修订后)ppm |
现行标准(修订前)ppm |
牛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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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脂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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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的肝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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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的肾脏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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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的可食用下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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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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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未记入表中的食品适用用一律标准值(0.01ppm)。
伐奈莫林(抗生物质)
食品名称 |
残留标准值(修订后)ppm |
现行标准(修订前)ppm |
猪肉 |
0.05 |
0.05 |
猪脂肪 |
0.05 |
0.05 |
猪的肝脏 |
0.5 |
0.05 |
猪的肾脏 |
0.1 |
0.05 |
猪的可食用下水 |
0.05 |
0.05 |
注:
※ 未记入表中的食品适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中的第1食品部分-A“食品中不得含有抗生物质或为抗菌物质的化学合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