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了有关生物杀灭剂的补充法案

时间: 2014-06-18     作者:     来源: 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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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14日欧盟发布了生物杀灭剂的补充法案(EU)NO.492/2014,该法案对生物杀灭剂法案(NO.528/2012法案)下生物杀灭剂产品或生物杀灭剂产品家族的授权更新和互认续展作出了进一步的补充规定。

法规的内容主要涉及:

1.生物杀灭剂产品授权互认续展申请的要求;

2.申请提交和批准程序细节;

3.相关的成员国执法当局如何评估申请;

4.相关成员国需要对互认续展申请给出决议的周期;

5.当局拒绝申请或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后续步骤;

6.互认续展未被通过的生物杀灭剂产品现有库存的消耗时间。

欧盟授权生物杀灭剂产品的有效期是10年,生物杀灭剂产品在一个成员国取得授权后需要其他成员国的互认才可以投放其他成员国市场。10年有效期后生物杀灭剂产品必须重新申请授权及互认续展才可以继续投放欧盟市场,而续展申请必须在有效期截止前550天提交。

该法规将于20146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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