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让个人信息更安全

时间: 2024-06-27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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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企业当前正在加快实施国家标准《快递电子运单》(GB/T 41833-2022),推广应用隐私运单,通过掩码或加密处理等技术手段,给快递个人信息加上“安全锁”。据统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用户特殊要求以外,全行业隐私运单日均使用量突破3.6亿单,逐步实现快件隐私运单“应用尽用”目标。《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不仅有利于推进隐私面单的使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而且对于治理过度包装、促进快递包装绿色低碳消费也具有重要意义。

工作纪实

2021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全面规定。快递电子运单作为记录用户寄递信息的载体,产生的寄递数据量巨大,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挑战。为了更好保障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国家邮政局组织制定《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快递电子运单的生产、使用和检测,更好满足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和快递业绿色环保发展需要。2022年10月12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标准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设立专门章节,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二是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宜采用射频识别、电子纸等技术手段,对快递电子运单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三是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快递电子运单上隐藏的、加密的信息内容,仅限于快递企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相关管理部门,使用相关设备合法读取。

随着《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的广泛采用,快递电子运单的生产和使用将不断规范,社会公众对快递电子运单信息保护直观感受明显改善,快递领域信息安全管理得到有效加强。标准发布后,国家邮政局部署深入推广应用隐私运单工作,与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开展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各寄递企业和电商平台按照标准规定,及时进行技术调试,推动隐私运单全面铺开、深入推进。标准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内容被《快递服务》《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等其他标准引用。2023年,全行业隐私运单日均使用量超过3.6亿单,隐私运单使用率大幅提升,极大促进了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经验启示·

一是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的调查研究为标准良好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在标准起草过程中,起草组选择的调研对象不仅包括邮政快递企业和电子运单生产企业,还广泛调研了电商平台、检测机构、打单系统软件服务企业、热敏纸生产企业、条型码和数据处理企业、数字通信和信息安全服务企业等,覆盖上下游全链条,确保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

二是加强标准体系协同推进,指导团标制定

《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发布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邮政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标准进行解读宣传。国家邮政局与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密切合作,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信息安全调研督导;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召开隐私运单调度会议,听取主要电商平台、寄递企业、末端服务企业阶段性工作情况,推进隐私运单在上下游全渠道的应用。

三是标准宣传引导和实施效果评估工作仍需强化

标准实施推广虽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上下游壁垒尚未完全打通、技术支撑不够到位等,下一步将坚持推进标准的宣传引导,并针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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